事實上我們無法將作曲與演奏分開
作曲家與演奏家真的一樣重要的!
我們可以問這樣的問題:我們聽誰的作曲?
作曲坦白說是聽不到的喔~
除非那人是作曲與演奏於一身
但是我們不論是否如此
而是論作曲與演奏的話
那麼嚴格的說我們聽不到作曲
如果說某人張三是個擅長演奏的演奏家
說他做的曲不好
已經是先行肯定了他的演奏了
否則無法判斷他的作曲
這就是說:無論他的作曲是否好 他的演奏無法磨滅
而他做的好不好也沒有必然性
因為有的專事演奏的演奏家作的曲也可以很好的
例如劉貝特 嚴格說他是個演奏家
他的作曲非常優秀
但是這沒有普遍性
只是恰巧這個人也能做好曲子
演奏是再創造
儘管要受限於曲譜上的形式
但是至少能在音樂性上的表達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接著
一但聽者聆聽到這首曲子
這個曲子的音樂想向又得某個程度上脫離了演奏者的詮釋
個別欣賞者可以有不同於其他人的想像
未必要每個人都認同同一種音樂風格
只不過欣賞者本身的程度會引響到欣賞的深度
那麼欣賞者又是下一個面的再度創造
欣賞者創造個人的音樂想像
如果按照作曲與演奏有等級差別的話
那麼最不應該聽的意見
就是我們這些聆聽的人了
評論家的評論也跟作曲者千差萬別
評論家最次等
但是實際上也不然
因為創作者(不論是作曲創作或是演奏的創造性詮釋)與聆聽者
需要一種微妙的的攝受關係
一個給予一個接受
作曲家給予演奏家曲目
演奏家以其理解與想像詮釋音樂回饋給作曲者
而演奏家將其感受與理解判斷所形成的音樂風格傳達給作曲家則是另一種給予
而作曲家則接受這種曲子的反思回饋
演奏者的詮釋給予了聆聽者
聆聽者接受這種給予
但也能給予一種回應此音樂的反饋(評論 感動 讚美 或欣賞的評價)
作曲者與演奏者就在這種反饋當中
逐漸的去看到自己
如果作曲家看不到自我
那又有何用呢?
就像拍照片
每個人都會先看自己
是要去看像不像自己自己好不好看
或是父母對自己的兒女 喜歡看他們像自己
若是很像就會得到喜悅
藝術就是通過創造活動並反饋來看此作品是否如己所創造來獲得喜悅的感受的
演奏家嘗試錄音並檢驗以修正自己正是想要提供更好的演奏
但那畢竟有數量上的限制
樣本不夠多而顯得孤漏
這樣說來
作曲 演奏 鑑賞
這三個層次雖然不同
從創作的給予面上看:作曲>演奏>鑑賞
但從評鑑賞析回饋面上看:鑑賞家>演奏者>作曲
然而比較佔優勢的是
作曲者也能欣賞可以評論他人作品
但是不能評論自己的作品而只能解釋自己的作品
但是鑑賞者卻在文字評論上佔有優勢
就像史學家的工作類似
司馬遷寫史記 歷代皇帝都懼怕
我在此指的是專業的評論員
不是指像我們這些一般程度的普通人
演自者間於中間媒介角色則最有優勢的:即是演奏
也兼具有兩個頂端的能力
但是比較擅長的還是演奏
這三者就是這樣各有所長
不能說哪個是絕對如何如何
總之三者都有貢獻
藝術的發展很微妙
藝術也像生態有個系統
缺乏一個發展都能受到限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0 13:50:4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