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钢琴 :
初一:
1、车尔尼740练习曲或克拉莫练习曲任意一首,或相当于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巴赫三部创意曲一首或平均律一套(含完整的前奏曲与赋格)
初二:
1、练习曲两首,程度不低于莫斯科夫斯基,其中必须包含一首莫斯科夫斯基练习曲
2、巴赫平均律一套(含完整的前奏曲与赋格)
初三:
1、练习曲两首,程度不低于莫斯科夫斯基,两首必须是不同作曲家的作品
2、巴赫平均律一套(含完整的前奏曲与赋格)
高一:
1、练习曲一首,必须选自以下作曲家的作品: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
2、巴赫平均律一套(含完整的前奏曲与赋格)
高二:
1、练习曲三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另外两首必须选自以下两位作曲家的作品: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
2、巴赫平均律一套(含完整的前奏曲与赋格、赋格必须是四声部以上)
说明:
高一、高二级不允许选择以下练习曲:
1、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10之6、25之7、《三首新练习曲》
2、李斯特超级练习曲第1、第3、第9
双排键电子钢琴〈高一〉:
1、基本练习:任选一个调的四个八度同向音阶、主和弦、分解琶音、长琶音。
2、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
3、复调一首,程度不低于巴赫三部创意曲。
注:亦可用单排键电子琴、钢琴应考,以双排键电子钢琴应考者优先考虑。
四、声乐演唱专业〈高一、高二〉:
自选民歌、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两首(可选择清唱或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可自带或由学校提供,自备乐谱)。
五、理论作曲专业(不分初试、复试;专业试含笔试、面试):
1、笔试
初一:
①按指定歌词谱写歌曲(少儿题材、乐段结构)。
②按指定要求写作旋律(乐段或二部结构)。
高一:
①按指定歌词谱写艺术歌曲(二段体结构、不带钢琴伴奏)。
②按指定要求写作旋律(乐段或二部、三部结构)。
2、面试
初一:
①专业素质测试(音乐作品结构感、节奏感、旋律感、调式感等方面的反应能力)。
②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前半部分。
③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1-2首)。
④即兴作曲(单旋律)
高一:
①专业素质测试(音乐作品结构感、节奏感、旋律感、调式感、和声感等方面的反应能力)。
②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后半部分。
③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1-2首)。
④即兴作曲(单旋律)
六、综合音乐教育专业:
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选考一项):
声乐演唱〈高一、高二〉:自选歌曲一首(可选择清唱或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可自带或由学校提供,自备乐谱)。
钢琴演奏:高一自选乐曲一首;高二自选乐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练习曲)。
复试(专业、视唱练耳、文化)
一、专 业 考 试
一、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1、 管乐、打击乐:乐曲一首。
2、 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3、 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中型乐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4、 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大中型乐曲一首;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5、 低音提琴、竖琴:乐曲一首。
6、 古典吉他: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7、可带伴奏。
二、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1、演奏乐曲二首,首先演奏初试未演奏的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高二级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2、兼报打击乐专业的考生会有双手协调性、节奏的测试。
三、键盘乐器演奏专业:
钢琴:
初一、初二、初三、高一:
1、任选一首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2、自选相当于奏鸣曲程度的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3、加试新谱视奏作为能力测试。
高二:
1、任选一整套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奏鸣曲。
2、自选相当于奏鸣曲程度的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3、加试新谱视奏作为能力测试。
4、抽查初试曲目中的任意一首。
双排键电子钢琴〈高一〉:
1、中国乐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
四、声乐演唱专业:
1、演唱民歌或创作歌曲、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曲两首,首先演唱初试未演唱的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伴奏选择方式与初试相同。
2、朗诵诗词一首(内容自选,两分钟以内)。
五、综合音乐教育专业:
1、主考项: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选考一项,选考项必须与初试选考项一致)
声乐演唱:①高一:自选歌曲一首。
②高二:自选歌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歌曲)。
③不得重复初试曲目。自备伴奏光盘〔仅限CD格式,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音响〕或钢琴乐谱,考试时如遇伴奏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改为无伴奏表演。钢琴伴奏可自带或由学校提供。
钢琴演奏:①自选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②高二级自选乐曲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另抽查初试曲目一首。
2、副考项:除主考项外其他音乐才艺展示。
3、形体测试。
说明:1、初试、复试时,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演唱)的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但不影响成绩评定。考生背谱演奏(演唱)。
2、广州考点只提供钢琴、竖琴、马林巴、大鼓,借用者,需于初试报名、复试换证时提交申请;郑州(厦门)考点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二、视唱练耳考试
一、初一各专业、高一管弦乐器、中国乐器、键盘乐器、声乐演唱专业
1.面试:
①听音:音组模唱、和声音程模唱、和弦模唱(作曲专业须唱唱名);
②节奏模仿:2/4、3/4拍(打击乐专业加试节奏新谱);
③乐句模唱:2/4、3/4拍;
④视唱:看谱即唱2/4、3/4、4/4拍无升降号的民族调式或大小调式乐曲一首。键盘、管弦、理论作曲专业考生看五线谱;其他专业考生可看简谱。
2.笔试:
第一部分内容包括音数听辨、和声音程与和弦听辨,乐句听辨,均为一次弹奏,选择答案或填写数字即可;第二部分内容包括旋律填空与旋律找错,均为两次弹奏;第三部分为单音听写、简易乐句听写,均为三次弹奏。
*初一作曲专业加考:音组、和声音程、和弦听写;节拍听辨;按指定声部听写简易二声部旋律。
二、初二钢琴、弦乐(含竖琴、古典吉他)专业、高一作曲专业:
1、1个升降号及2个升号大调、民族调式的视唱与听写;
2、含以上调的音阶构唱与听写;
3、含以上升降音的大谱表单音听写,要求标出复音程名称;
4、含以上升降音的自然音程构唱与听写,高一作曲增加大、小、减三和弦原转位听写;
5、含以上调的调内音组听写;
6、含以上调的单声部旋律、简易二声部旋律听写。
三、初二中国乐器、管乐(含打击乐)专业;高二各专业:
1、1个升降号大调、民族调式的视唱与听写;
2、含以上调的音阶构唱与听写;
3、含以上升降音的自然音程构唱与听写;
4、含以上调的调内音组听写;
5、含以上调的单声部旋律听写;
6、节奏听写(2/4、3/4、、4/4、3/8拍)。
四、初三钢琴、弦乐(含竖琴、古典吉他)专业:
1、3个升降号内大调、民族调式及1个升号、1至3个降号小调的视唱与听写;
2、含以上调的音阶构唱与听写;
3、含以上升降音的大谱表单音听写,要求标出复音程名称;
4、含以上升降音的自然音程构唱与听写;
5、含以上升降音的四种三和弦原转位构唱与听写;
6、含以上调的调内音组听写;
7、含以上调的正、副三和弦连接听写;
8、含以上调的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听写。
五、初三中国乐器、管乐(含打击乐)专业:
1、3个升降号内大调、民族调式的视唱与听写;
2、含以上调的音阶构唱与听写;
3、含以上升降音的自然音程构唱与听写;
4、含以上升降音的大、小、减三和弦原转位构唱与听写;
5、含以上调的调内音组听写;
6、含以上调的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听写。
六、综合音乐教育专业(高一):
面试、笔试同高一声乐演唱专业,视唱可看简谱。
三、文 化 考 试
科目
年级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初一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六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六年级上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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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上册止 |
至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年级第一学期止 |
初三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上册止 |
至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八年级第一学期止 |
高一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册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上册止 |
至上海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九年级第一学期止 |
高二 |
至广东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2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2止 |
至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2第三单元止 |
初二各专业、初三各专业、高一作曲专业乐理考试大纲
一、教材:《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范围:
1、 高、低音谱号;
2、 音名、音的分组;
3、 半音、全音、等音;
4、 音符、休止符;
5、 最常用的记号与装饰音;
6、 调号、大小调及民族调式音阶、音级与名称;
7、 音程:a、构成;b、转位;c、复音程;d、音响与性质分类; e、等音程。
8、 和弦(四种三和弦、五种七和弦原、转位)a、识别与构成;b、等和弦;c、大小调正三和弦。
9、 节奏与节拍:a、拍子分类;b、切分音与连音;c、音值组合(2/4、3/4、4/4、3/8、6/8)
10、最常用的音乐术语。
11、译谱:a、简谱译成线谱;b、线谱译成简谱。
* 不考文字题。
小五、小六器乐表演基础班
器乐表演基础班(含管弦乐器演奏、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设置小五、小六两个年级。
一、入读者一律走读。
二、小五级入学第一年属于特殊技能培训(非学历教育),入读者保留原小学学籍。一年后符合条件者保送小六级(学历教育)就读。
三、小六级入读第一年为试读期,保留原小学学籍。
四、小五级、小六级入读后,周末在本校完成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学习,文化课程原则上在原学籍小学完成。外市学生若需在广州完成小学阶段文化教育,并有监护人承担其在广州的监护责任,可于开学前向本校提交申请,由本校联系就近的省一级小学办理转学事宜,转学费用自理。
五、广州市小学实行六年制,外地学生需按广州市统一学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六、小六学年结束后,凡考核符合要求者,转为我校正式生。直接进入本校初一级就读,专业与文化课均回本校就读。优秀者将获得在专业与专业基础课重点培养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者,结束本校学习资格,就读普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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