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大学期间一直到参加工作初期曾经玩过乐队,92年离开乐队专心于工作的时候每天的工资可以达到300-400圆。对于演艺商业化,我有一些感触。
当初我们学习吉他、电倍司、爵士鼓,玩乐队,初衷都不是为了赚钱,而是非常单纯的爱好。后来,有了机会,也觉得艺术和商业并不对立,因此就投身到各个夜总会演出赚钱了。当时我说服自己下海的一个好理由就是“勤工俭学”。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确实赚到了一些钱,同时,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到了相当宝贵的处世经验,这对于我日后走上社会帮助良多。但是,我们所追求的艺术呢?我觉得基本上是商业淡化掉了。
在演出场合,你不能想弹什么就弹什么,你必须投雇佣方和客人之所好,有限的时间精力,基本上都耗费在我们不喜欢的东西上了。一段时间之后,每天晚上的演出感觉都是麻木的,演完走人,月底领工资的时候才有点刺激感。
在夜总会干乐队也好,在酒吧弹唱也好,在咖啡厅弹钢琴、吉他也好,艺术都成了陪衬,几乎没有什么客人是冲着欣赏音乐而来,在那里演出,你的艺术不会得到认同,你的音乐得不到共鸣。除非你有着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我来这里就是赚钱的,其他的都无所谓。否则,你将会有很大的失落感。
在以上场合演出,雇用方和客人都不喜欢永远看到那些老面孔,因此,频频更换演出场所也就是家常便饭了。你不得不花很多时间精力联系新的场所,并时时提防同行将你扫地出门。这时候,你所从事的工作和做生意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了。
几年之后,我深感疲惫,虽然收入颇丰,我还是放弃了。现在想起来,我还很佩服我当时离开乐队的决心,我永远记得那个日子,92年8月18日。
如果是从事职业演奏能有多少收入?威廉斯说,整个古典吉他界,能够仅仅靠演奏而生活得比较好的不超过10人。大部分世界知名的演奏家,每场演出的出场费也不多几百到千把美元。威廉斯那样的演奏家出场费虽然可以过万美元,那也不过是一个普通钢琴家的出场费而已(比如说殷承宗,出场费即可达到这样的数字)。
Tong兄在“欧游杂记”中有这么一段话:
“在今年初的时候,她(杨雪霏)还在为前途正担心,对没有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可能以为国外到处都是机会,实际上机会的确是不少,但竞争却更多,吉他圈的竞争是非常非常厉害,单是音乐学院每年毕业(在国外这只是一个基础起点,连这个都没有的话,可以说是根本不用混了)出来的吉他手便数以百计,加上世界各地出色的吉他手都会选择前往一些文化活动蓬勃的大城市寻求发展,例如中南美的吉他演奏者多会前往纽约碰运气,一些东欧的会前往伦敦找机会等,所以在这些大城市虽然机会多,但好手也多,实际竞争是只有更残酷,不是特别出色,根本毫无机会,靠演奏便可以维生的只是有限人(以笔者所能知道的,单靠古典吉他演奏便可以生活的,全世界范围内,可能也不足十人),而音乐院校每年的教席空缺也不可能有多少,所以不少人最后便只好在乐器店当个店员或老师,改为制作吉他或干脆转行了,即使得到一些演出,通常报酬也大多只有3至5百美元一场(一般在国外的演出,有一百来听众已经不算是小演出,票价也很少高于20美元,所以也很难负担较高的出场费),减去交通和其它费用,也就剩不了多少(一些资料,美国GFA比赛的奖品之一是约50场的演出,很多参赛者以为赢出后将会因此而出人头地,也可以攒到不少钱,名气方面,在短期间内无疑会在吉他圈中提高不少,但那50场的演出,基本上都是由美国各地方的吉他组织所办,观众人数大都不多,甚至可以只有20-30人,当所有演出完成后,结帐时会发现不单不能赚钱,通常还会是亏本的,Denis Azabagic便是一个例子,另外一位赢得GFA的参赛者,他前往美国的机票已经有人赞助(所有演出都是不含机票路费),但在演出行程当中,仍然因为收入不足以抵销费用,弄至非常狼狈,最后要由别人资助,才可以解决,可能因为这个结果,这位仁兄回国后也便放弃作为一个演奏家了)。“
我不是在宣扬悲观思想,也不小看我们所热爱的吉他,而只是提醒大家,以此谋生,确实非常艰辛,其艰辛程度可能远远超过很多朋友的想象。如果只是把古典吉他作为一种兴趣爱好,借以充实生活提高修养,那么,它就会成为我们生活中最好的伴侣。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经历,可能不具代表性,仅供各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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